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新能源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新能源锂电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东侧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公辅及配套设施等,其中生产车间包括:原料预处理及粉碎车间、造粒车间(含二次造粒车间)、预炭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及半成品车间及中心控制室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5141280997
邮 箱:229534111@qq.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邯郸市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大街2号丛台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1801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ogXnDvHPR2gDWvhxP_FYw 提取码:wjs8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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