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项目摘要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地块位于定州市西郊军工路北侧,中心坐标为N38°32'32.01",E114°56'47.93",占地面积163823.15m2(约245.7亩),主要为厂区内主要生产功能区,包括炼焦工段,冷凝、鼓风工段,硫铵、旧冷凝区,粗苯、冷却塔工段,酚氰污水处理站,脱硫工段,压缩气车间,锅炉房和焦场等。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总评价面积约为388.784亩。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前身为定州焦化厂,于1971年建厂,占地面积约300亩,后于2003年10月被河北旭阳焦化厂收购并扩建,2018年11月停产搬迁,2020年6月~9月进行了拆除,目前整个厂区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
2019年3月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坤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态调查工作。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分为两个地块分别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原址地块辅助设施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内主要生产功能区原址地块。其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原址地块辅助设施区占地面积约94856m2,初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检出物质浓度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可以安全利用于房地产开发,已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了初步调查评审会,现已上传备案。
项目组于2019年4月进行现场初步踏勘,至现场踏勘时为止,调查地块内全部厂房均已停产,调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均未拆除,地块无扰动。2020年9月~2021年8月我公司项目组于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地上构筑物已经全部拆除,地块平整,无固废、废水残留。主要功能区区域(炼焦工段、冷凝、鼓风工段、硫铵、旧冷凝区、粗苯、冷却塔工段、酚氰污水处理站、脱硫工段等)调查范围以中间铁路线为界,调查范围边界明确,本次调查范围面积约163823.15m2(约245.7亩),委托河北坤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定州市城乡总体规划图(2013~2030年)可知,该地块拟进行开发再利用,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和道路。
二、评估结果
根据《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的超标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镍)、挥发性有机物(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氯苯、1,4-二氯苯、对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萘、2-甲基萘、苊、芴、菲、荧蒽、芘、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二苯呋喃、咔唑、N-亚硝基二丙胺)、氨氮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氰化物、挥发酚、氨氮、铁、铅、砷、汞、苯、甲苯、氯苯、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萘、苯并(a)芘、苊、二苯呋喃、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地块表层(0-7.0m)土壤中共29项存在致癌风险或非致癌危害商,分别为砷、苯、乙苯、邻二甲苯、对+间二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氯苯、1,4-二氯苯、邻氯硝基苯、对氯硝基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 h)蒽、苊、芴、屈、菲、2-甲基萘、咔唑、二苯并呋喃、氨、总石油烃(C10-C40)、铅;下层(7.0-33m)土壤共8项存在致癌风险或非致癌危害商,分别为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萘。
土壤总污染方量为640545m3,第一层(0-1.5m)污染方量为204759 m3,第二层(1.5-3.5m)污染方量为168264m3,第三层(3.5-5.0 m)污染方量为59460 m3,第四层(5.0-7.0 m)污染方量为28372 m3,第五层(7.0-11.0 m)污染方量为35072m3,第六层污(11-15 m)染方量为33396m3,第七层(15-18 m)污染方量为13713m3,第八层(18-21 m)污染方量为24633m3,第九层(21-27 m)污染方量为58836m3,第十层(27-33 m)污染方量为14040m3 。
土壤总管控方量149096m3。
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氰化物、挥发酚、氨氮、铁、铅、砷、汞、苯、甲苯、氯苯、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萘、苯并(a)芘、苊、二苯呋喃、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其中苯、1,2-二氯乙烷、萘存在致癌风险,苯存在非致癌危害商,因此地下水中苯、1,2-二氯乙烷、萘存在人体健康不可接受的风险。地下水建议修复面积为53296.72m2。
三、公众参与
为了此风险评估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公示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
四、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评估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联系方式
单位:河北坤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克飞
邮箱:hbzlhjkj@163.com
电话:1358236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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