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2-氨基-2-甲基-1-丙醇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一条2-氨基-2-甲基-1-丙醇生产线
建设规模:年产AMP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胜利路
邮编:07300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0312-5538511
邮 箱:zhangy@risun.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
联系人:屈经理 联系电话:0311-85611230
邮 箱:zlhjpj@hbzlgs.cn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vKwDqg3whOp4PgKZ6hk1Q?pwd=kpgy 提取码: kpgy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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